Tuesday, December 16, 2008

你精神病了吗?

网瘾症不知怎地,最近就是想用中文写blog. 


11月8日,全球第一部《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通过专家论证,网瘾症正式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 事隔一个月后再讨论这个话题,是不是旧了点?


由北京军区总医院制订网络症状界定有7项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评论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超过3个月

“网瘾症”,即“网络成瘾综合征”(简称IAD),医学上又称“病态性使用互联网”(简称 PIU),是指因患者对互联网过度依赖而导致的明显心理异常症状以及与此相伴的生理受损现象。
网瘾症主要包括6种类型:


  1. 色情成瘾,上网者迷恋网上的色情音乐、图片、影视、笑话、文学作品等。
  2. 网络交际成瘾,行为者出于社会交往的需要,利用各种聊天软件、网站聊天室或交友网站与网友进行信息交流和情感沟通,甚至发生网恋、发表反动或愚昧言论、网络欺诈等错误行为乃至犯罪。
  3. 信息超载成瘾行为者出于获取信息的需要沉陷于网络信息不能自拔,无休止地收集和传播网上信息。
  4. 游戏成瘾,行为者出于游戏娱乐的需要,过度痴迷于网络游戏,对其他事情不闻不问。
  5. 视听成瘾,沉溺于网络音乐和影视的阅览。
  6. 技术成瘾,沉湎于下载和使用各种软件,追求网页制作的完美或以编制新程序为嗜好。

网瘾症
根据以上症状标准, 很显然我是神精病, 我肯定属于技术成瘾信息超载成瘾. 我每天工作8小时, 就从事的是网站开发和网页编程. 下班晚上回家甚至周末在家也沉迷于获取收集信息以及传播网上信息(blogging). 我曾经也讲述过网络是怎样影响我每天的工作和生活的. 做为从事互联网这个行当的人, 我在肯定要反驳定义我为神精病的这两条:


我觉得互联网的介入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前所未有的快捷和方便,这是无法抗拒和必须适应的。RSS技术更是将获取信息提上十倍的速度,作为更加能够适应新兴事物的年轻人和孩子,对网络的喜爱和对便捷生活的依赖都是情理之中的。只要控制好不良信息的传播,互联网带给我们的,将是精神上的放松、朋友间的交流,更是发掘自己兴趣、发展自己特长的良好途径。

让我们来做个假设:一个年轻人喜欢读书,每天要花6小时来阅读各种刊物(包括杂志,小说,漫画,报纸……),哪天不看就心里难受。因为沉迷于此,他很少和朋友去玩。请问,这个人是否有精神病?我想绝大多数人都不会那么认为,最多会说这个人是个书虫。但是,假如这个人不是通过互联网来阅读,那么他完全符合专家们提出的网瘾精神病诊断标准。


当电视开始普及的时候,老一辈说电视会教坏人,他们尝试使用很多理由让电视看起来“很邪恶”。现在,专家们则是试图通过对学术上的定义去减弱互联网这一新事物的影响, 去扼杀他们跟不上的潮流,去掩盖他们对新的生活方式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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